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19.93 元/股),预计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6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宁波家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 7,500,000 张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张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净额为人民币 743,856,113.21 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446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年 12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进行分配,合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8,400,000.00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家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18.69-0.20=18.49(元
/股),其中:P1 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 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 为本次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由 18.69 元/股调整为 18.49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2023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家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5.27 元/股,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为 15.3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综合考虑当前市
场环境、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董事会决定将“家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为 15.33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家联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5.33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
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9.93 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
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可能触发“家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
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赎回可转债,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赎回或者
不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
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
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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